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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保参保人员能否跨统筹区使用家人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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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提问:“我是四川医保参保人员,家人是天津医保参保人员,已绑定共济账户。最近产检,我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已用完,想用丈夫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开通医保跨省共济吗?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回复:为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度,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我局在2023年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统筹区共济已参保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及统筹区内个人账户代缴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今年年底前将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跨省个人账户共济相关权限及系统建设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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