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 (办水保(2020) 160号)相关要求,对《吉富13井钻井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网站公示次日开始计算日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其他方式与我司项目负责人联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田工/18328535972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5日。
附件: 吉富13井钻井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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