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诉巴中国盛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长城物业集团巴中有限公司
事情经过:21年在巴中国盛首府买了一套住宅,当时宣传的是两梯四步,交房时缺变成了1梯四户,且小区未设置无障碍通道,再次就是消防有很多地方不合格,(具体的我就不点出来了,我的主要目的是完成我的诉求,没必要就是说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随时按照小区消防的标准时不时去来个突击检查),在小区交付前有几百人进行多次维权,我也单独去找过,他们的销售经理把我拉到一边,说是帮我原价卖掉,我就同意了。最后拖到交房,也没卖掉。当天我准备个人再次维权,被他们销售经理拦下,经过协商,我可以先不接房,帮我继续卖。然后就拖到今年6月份,房价持续下降,于是我准备先接房再卖,这时候物业问题又出来了,由于开发商叫我先不接房,且小区无障碍通道没有,消防我瞅了一下完全不达标,不小心起火了,逃生条件都不够,关键是有了这些原因我也只是说1-6月我不管,因为开发商叫我不接,我从我接房就主动缴纳物业费,都是后续为了业主安全的一些问题必须要改善。
但是物业明确告知不缴清物业费不给业主钥匙,甚至透露出以后的房产证不会直接由业主办理,开发商会给他们手上,如果说不缴物业费房产证也不会给你!!
问题来了,这么大个物业公司,员工不培训上岗??钥匙、房产证这是物业威胁业主缴纳物业费的手段??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最基础的不应该熟读?
退一万步讲,就算由于我本身的原因没交物业费,你们可以起诉我要求我按时缴纳没有问题,以钥匙、断水断电、房产证进行变现威胁,都生活在国旗下,别
把一亩三分地当成自己的家。难道现在这世道都已经反了,业主拿钱养物业,反而是物业任意拿捏业主了??有没有搞清楚主次关系,物业是服务业主的!!
什么原因没接房,已经复述的够清楚了。
诉求: 1.依法先行把钥匙交付给业主 2.亏本卖房赔偿部分损失(给宣传不符,压根不想住)
3.物业费从我接房起,哪怕我不住我可以缴纳物业费,确实根据四川的物业条例办法,没有空置税这一说,生活在国旗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相关证据、聊天记录都还在,所有的事情经过均有N个证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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