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新能源(中江)有限公司中江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江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公示期限内携带有效身份证至环评单位(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明宇金融广场22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评价单位:北京林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明宇金融广场22层 联 系 人:廖工 联系电话:1858375259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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