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出如下回复:
一、经核实,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交通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车属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要求。本次预下达资金是用于发放2023年度省对市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分为费改税补贴和涨价补贴,其中费改税补贴部分由市县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农村客运涨价补贴部分由市县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依据《德阳市农村客运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该项资金用于农村客运站牌制作安装、从业人员再教育、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设备等方面。二、本次下达的费改税资金,中江为133.63万元、德阳7.92万元、什邡0.03万元、广汉0万元、绵竹0万元。中江严格按照在册农村客运车辆进行测算,并分配到经营者手中,您足额领取了应当发放的费改税补助资金,具体分配情况已经在中江县南、北汽车客运站公示。三、您所说的德阳农村客运车辆领取的补贴,并非此项补助资金,而是旌阳区财政每年对德阳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专项补贴资金。由于您的信息保密,无法通过电话告知处理结果。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7202486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中江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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