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剑阁县永兴页岩机砖厂《剑阁县鹤龄镇永兴村庄房梁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剑阁县鹤龄镇永兴村庄房梁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 二、建设单位:剑阁县永兴页岩机砖厂 三、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鹤龄永兴村2组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9.24-2024.10.24)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8125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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