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很懂法律。从我发的网帖,寻找问题。依法办事,闭门造车,闭门问政。以之之矛攻子之盾,很好哟。轰轰烈的舆论效应,要拿下我,可能没那么容易吧。
第一过期的文件,不要上法庭说了。看似证据,依据齐全。第二,某些父母官的回复,看似对你很有利。我没有反驳,好像我理亏。不敢说。我在这里要告知的是,如果某父母官的回复与实际有出入怎么处理?
古人智慧告诉我们“小杖忍之,大杖逃之。”意思就是如果父母亲要打我们,小杖就忍了,大杖就要逃避。以免自己不避让,造成家庭名誉受损。为此父母官的回复与实际有出入,我选择沉默,不要辩解。这是尊重父母官的意见,维护父母官的权威。小小的责罚,就算了,忍了。
而有的人,给脸不要脸。要拿下我,可能不容易吧。其他不讲那么多,就事论事,不要发挥联想。而不得不联想,普通人都会想到,我得罪了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为此不知道对方的目的,用意。还是配合调查,相关部门的结论出来再说吧。该我陈诉,说明,辩解,举证。都要配合。该怎么处理,不是我的事。
但是我要告知的是“死人不能挖,也不敢挖。活人你不敢动,也动不了,也拿不下。”侵权要追责。
给个棒槌,当针使。给个回复当证据。未免脑子简单化了。
所有的假设,一切皆有可能。我只需一句话,便可获胜。哪怕你几个哭了大半年。一切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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