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纪委,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纪委,涪城区公安局,石塘街道党委政府:
我是住在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东岳二社的一名外来务工人员 电话号码:13140935501 身份证号码510922199408164331
9月23号晚上七点过,我与王良琼(东岳村妇女主任党员)等四人发生口角,争执大概二十分钟后,王良琼儿子,肖俊(东岳而对队长退伍军人党员)从外面回来,车停在路当中,冲出来一脚把我老婆踢到在地,然后四个人(肖俊,肖俊的爸,妈,姨父)一起把我拉在监控死角打我,(因为肖俊是本队队长,又住在居民点熟悉每个监控位子)打我后,有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当地人把肖俊拽走,怕肖俊担责(这一点有监控为证)导致我全身受伤,最严重的是头部,而且现在头晕头痛的厉害。他们是本地人,连最起码的医药费都不出。派出所以没有证据为借口,维护他们的利益,我联系村委会,村委会对此事不理不睬。难道不是在默许黑恶势力的存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吗?在现场的每个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但是都是本队人,不敢替我说句公道话。绵阳市的各级政府,请你们认真调查涪城区石塘镇东岳社区的涉黑涉恶,派出所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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