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4日晚22:00左右,G42沪蓉高速南充往成都方向过遂宁服务区7公里左右施工段,一辆棕色起亚SUV.车牌号浙C 963KZ车主在高速行车道右侧车道将我车辆故意逼停。 理由是我开远光到影响到他了,从我车上当时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请忽略行车记录仪上错误的时间)别停我车前我车子距他200米开外,当时交通情况按照道交法即便开远光也是没有问题的。别停位置左侧车道因施工占道都在往右侧变线,当时车流量大,速度快,又是下坡段,起亚车主在高速上违法停车,未开启双闪,放置三角牌,我车上后排坐了老婆孩子,产生交通意外后果不敢想象。 而且我当时并没有开远光,只是前大灯亮度较高罢了,视频车停止前频繁踩刹车,晃得我也是睁不开眼。视频中起亚车主车辆完全停稳后我对他闪灯两次,按喇叭提醒不要停。但视频车主不顾高速路况,恶心别停我车,险些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他的危险驾驶,希望交警能够与他联系(虽然车牌是外地的,人口音是本地的)确认违法事实,进行道交法警示,这个动作真的很危险,也是为他好,不是每一次违法都这么幸运。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车主,也是为其他交通道路参与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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