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仅将首次投诉涉及地方政法机关的信访事项转送到中央政法机关处理。未转送到地方政法机关处理。导致问题得不到属地政法机关的解决。此行为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且仅转送一次。下次重复投诉就不再转送了。公民自己去实地上访或邮信给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很不方便。网上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投诉,由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将信访事项转送给政法机关,很方便。
我认为国家信访局从以前的将涉及地方政法机关的信访事项转送至地方政法机关变为上述的工作规则,是退化,是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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