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上《医保改革新政策》一知半解真真假假,不要相信,不要转发,这是哪些统筹药店为了营销的错误宣传。比如“医保共济”政策四川省2013年1月1日就实行了,绝对不是2014年10月1日的新规定
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二条 在待遇享受期内的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一)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 (二)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65%(注:成都市和省级机关是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支付比例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55%(注:成都市和省级机关是60%)。 (三)年度支付限额。参加统账结合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2000元、3000元(注:成都市和省级机关是2500元);参加单建统筹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700元、1000元。 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费用的金额,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管理。
说明:现在国家要求,实行医保实行省统筹。全省一个标准,高的要降低,低的要提高。阿坝州的标准略低于成都市,但是高于全省平均数。不过全省统筹现在的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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