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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请出面调查下你们下级东坡区自然资源局胡乱行政,藐视法律行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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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长期拖延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严重侵害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人的的合法权益!之前我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反映了问题,司法部也专门回复了我们,给予了意见帮助,建议我们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监督,我们按照意见要求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监督,四川省人民政府也专门以文件形式回复了,并转交给了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我们也多次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反映问题,但是截止目前为止,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及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已经严重超期一年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在这期间还没有经过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擅自撤销征收决定的公告,还在毫无法律支撑和依据的情况下擅自更正登记我们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且作废我们合法有效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而且用2024年6月新绘制的面积图来代替征补拆迁前的真实面积图,来欺骗各级部门及我们!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公示作废非常荒唐,我们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权利根本就没有灭失,完全合法有效,享有相应的法律权益,且我们的证件原件就在我们手里,并没有丢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及规划与自然资源局长期藐视法律,张冠李戴法律条款。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长期侵害群众利益,自然资源局作为行政职能单位乱作为的案例。六年来,我们无数次的反映,眉山市东坡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不断更换各种理由来否定我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当年在眉山市东坡区太和棚户区改造的时,存在官员违法行为,其中一些官员也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可能还有些没牵扯出来。东坡区规自局六年时间内(期间包括东坡区原副区长、区委常委唐本清在2021带队组织调查,以及在2023年在答复省委巡视组的回复中,唐本清再次成为包案领导负责调查)对我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的认定,居然出具了多次不同内容且自相矛盾的认定结果。他们现利用手里掌握的职权,在眉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中已调查认定的事实结果后,又以所谓新的调查结果来否定我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位置和面积权利,并滥用职权拼尽一切力量阻碍司法公正,行政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对眉山市东坡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在无证据的条件下,单方面认定作废,更正登记我们合法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行为我们提出强烈抗议!在这一年多里,四川省及眉山市相关自然资源部门一直是单方面调查核实了解东坡区人民政府,并没有通过面谈的方式向我们及其律师了解过相关的情况,并没有翻阅过我们及其律师手里所掌握的证据?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局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了,他们这样的态度完全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所以希望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在了解情况时能多方位,多渠道的了解实情,还真相一个清白,还百姓一个公道!如果没有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全部听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单方面言辞,这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非常不严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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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分析该项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的推进进行了安排部署。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就东国用(2003)字第124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的坐落、面积和四至界限的基本情况进行多次实地走访和专题研究,经我局调查认为:东国用(2003)字第124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事项存在错误,依法予以更正登记。
       现我局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待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不动产更正登记行政决定书》。若当事人对决定事项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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