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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实名举报 [color=rgba(0, 0, 0, 0.9)]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张宇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举报内容:2018年10月28日,陆小成等人已将债权卖与谢连华并将凭证全部移交谢连华,2018年12月25日,经侦大队长张宇(时任宜宾市翠屏区合江门派出所所长)出具证明,证明在2015年国庆节后,陆小成等人与何魏因债务问题发生冲突。该证明的主要目的是用于连续诉讼时效,后经翠屏区检察院调查,未查询到2015年10月有相关人员的报警记录。且本人有证据证明本人在此期间不在宜宾。2019年1月,陆小成等拿未履行的合同和借条向法院对我进行起诉,最终胜诉。经侦大队张宇在担任东城派出所所长期间伙同社会闲散人员虚构事实,利用公权力出具虚假证明对本人进行虚假诉讼。 [color=rgba(0, 0, 0, 0.9)]实名举报人:何魏 [color=rgba(0, 0, 0, 0.9)]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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