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即日起启动一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路段点位如下:
一环路南一段下穿隧道(老马路路口至旅游街路口);
中同仁路(成都市妇幼保健院门口);
太平园东三街下穿隧道(太平园横一街路口至大悦路路口);
一环路西三段(金牛大道营门口路路口至抚琴街路口);
佳悦路下穿隧道(大悦路路口至太平园横一街路口);
一环路西三段(青羊西路路口至抚琴东南路路口);
西北桥北街(一环路北二段路口至西北桥街路口);
西三环路四段内侧辅道(黄苑街路口至龙嘴路路口);
西三环路二段内侧辅道(果堰路路口至果丰路路口);
西货站路与万通路交叉路口;
一环路西一段与芳邻路交叉路口;
三环路航天立交匝道(驿都大道至三环路成渝立交);
西三环路五段内侧主道38km+187m羊犀立交至金牛立交;
凤凰山高架桥(出城)1km+395m处;
东三环路三段内侧主道7km+377m成南立交至十陵立交;
金芙蓉大道(金华寺西路路口至天宝路路口);
凤凰山高架桥(出城)2km+233m处;
三环路东客站立交匝道(三环路航天立交至东客站);
凤凰山高架桥(进城)1km+395m处;
凤凰山高架桥(进城)2km+085m处;
北三环路四段外侧主道49km+51m成绵立交至川陕立交;
凤凰山高架桥(进城)3km+190m处;
凤凰山高架桥(进城)6km+886m处;
凤凰山高架桥(出城)6km+953m处;
主要针对: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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