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第四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记者梳理发现,第四批川渝通办事项涉及川渝两地13个相关部门,其中有多项涉及居民生活的高频事项。例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等。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药品广告审查等事项也纳入通办范围。
其中,住建领域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方面涉及: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7项。
按照相关要求,川渝两地有关部门要对清单内事项逐项制定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标准统一,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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