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11月,一批新规将要施行,涉及消防安全、医保、水污染等,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11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七十六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聚焦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压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等重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多元共治消防工作格局、织牢全方位消防安全责任网、强化重点领域火灾风险防范、完善消防救援组织体系能力、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等,其中,明确加强对“一老一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防护;规定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加强大型会议、群众性活动,电力、燃气等公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等条款备受关注。
四川发布设备更新改造地方标准11月8日起实施
日前,四川正式发布《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规范》,这是全国首个规范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的地方标准。其中明确了更新改造活动前期准备、过程实施和效果验收等具体流程,细化了各部分流程的工作内容、执行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了更新改造的对象筛选和技术路线,为四川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新构建了统一的市场规则,将于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11月1日起,四川将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日前,四川印发《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将“取卵术”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积极支持生育、有效缓解不孕不育患者经济压力。自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据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取卵术”、取精术、人工授精、胚胎培养、胚胎培养移植等13项。
市州层面也有不少新规将施行:
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一体推进畜禽水产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立法为民,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科学设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养殖者的权利和义务,将为促进养殖业实现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乐山市养殖业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据悉,这是乐山市生态环境领域“小切口”立法又一次新的探索实践,标志着全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全新的法治轨道,为促进畜禽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成都:新修订的井盖管理办法11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全文共25条,聚焦井盖规划建设、日常管护等全周期管理过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了标准规范,强化了井盖设置、设计生产、井盖保护、验收移交等工作要求,将应急处置时限由3小时缩短至2小时。按照《办法》,将对井盖进行档案管理,给井盖建立档案登记管理制度,井盖管理维护主体应当建立井盖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将井盖位置、类型、材质等信息录入井盖监管平台。
全国层面还有哪些新规呢?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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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规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公告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同时明确,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据央行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将施行
为规范受益所有人信息的管理和使用,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自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目前规定的"备案主体"。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暂时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
火车票不用再打印报销
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11月1日起,将在全国铁路推广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可通过铁路12306 开具电子发票。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仍可使用该铁路车票( 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入账。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将执行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根据检查的性质和目的,化妆品检查分为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常规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有因检查。
《农药登记证》等5种证照电子、纸质同效
农业农村部公告,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肥料登记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共5 种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上述5种电子证照的纸质证照。
三项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国家标准11月起实施
《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房屋建筑》《基层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三项国家标准,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明确了救灾帐篷的分类,规定了救灾帐篷的样式、构造、规格尺寸等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房屋建筑》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屋建筑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基层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为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能力评估、提升基层风险治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