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根据你反映问题,我办再次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现回复如下:
1.李维成2020年底换届后已经不再是指南社区支部书记,现称易引起歧义。
2.你本人2015年向盐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2016)川07民终1866号),均证明李维成代表同意建安公司确系采取代付施工班组劳务费与直接向你付款两种方式支付工程款,且已按照双方结算协议足额支付结算工程款金额。
3.2014年起,云溪镇纪委、县纪委、凤灵街道纪工委多次收到市纪委转办的2014年27期专报;2019年2月2日凤灵街道纪工委收到盐纪(监)[2019]线字第13号交办件。与2017年7月6日云溪镇纪委收到盐纪(监)(2017)线字第154号相同。2021年你反映相同问题到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各级组织大量人力进行调查核实,结果与盐亭县人民法院及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相符。县纪委对此案进行了结处理。如果你找到新的证据,请根据新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找到,请尊重法院判决结果和各级纪委了结处理结论。继续坚称盐亭建安公司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但又无相应证据证明,我办将不予受理。
盐亭县人民法院 盐亭县凤灵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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