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屋基村村民11月2号告知书,只有营山税务局有回复,其他相关部门及竑源公司无反应:
一、第一条税务局已经回复。营山县仪陇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竑源燃气公司胡鸢王崧企业负责人还没回复面对百姓述求。
二、关于屋基村管道安装乱象及安全隐患问题贵司在屋基村进行的管道安装工程,不仅存在严重的税务问题,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我们村民深感担忧和不安。首先,贵司在安装过程中,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我们注意到,贵司提供的资料中显示,燃气管道离公路有一定的安全距离。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贵司却罔顾国家法律法规,强行从公路两侧穿越,并挖坏了已有公路防护栏,且至今未进行修复。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公路设施,还给全村百姓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1978年出台的《石油管道燃气管道与公路距离的若干规定》,燃气管道离公路的距离最低应为五米,离桥梁的距离应为50米。然而,在屋基村的实际施工中,贵司却直接从桥梁和公路两侧进行安装,完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更是对全村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其次,贵司在安装过程中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例如,贵司并未按照合同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深度、宽度及填埋要求进行安装。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管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还可能导致管道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贵司在施工前并未获得营山县住建局交通局的批准和公示。两局并未出具盖公章的红头文件,允许贵司这样乱挖乱埋及从桥梁桥肩零距离安装管道。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也损害了全村百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更令人气愤的是,贵司及村支部书记何金波对我们的质疑和监督进行了打击报复。他们通过论坛等渠道攻击我们是村霸黑社会,并编造谎言诋毁我们的名誉。我们强烈要求贵司及何金波书记立即停止这种恶意攻击和诽谤行为,并公开向我们道歉。
三、关于贵司恶意破坏何氏陈氏祖坟问题除了上述税务和安全问题外,贵司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恶意破坏何氏陈氏祖坟的严重问题。我们对此表示强烈的愤慨和谴责。
据我们了解,贵司在施工过程中多次挖到何氏陈氏的祖坟。我们村民及家族成员多次找到贵司及政府的协调人员,要求贵司立即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然而,我们却遭到了贵司及政府人员的推诿和躲避。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我们感到无比的失望和愤怒。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贵司竟然伙同何金波书记打击报复挖断了陈氏祖坟的龙脉,并在前后右三面埋设了管道。而祖坟这个位置并没有安装入户的百姓,贵司的施工图纸上也没有这一施工内容。这种恶意破坏祖坟的行为,不仅是对我们百姓陈氏家族的极大侮辱和伤害,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严重践踏。特别是何氏祖坟的情况更是让人痛心疾首。祖坟的棺材直接靠近公路硬化部分零距离,贵司的管道直接挖开从棺材上面过路。这种泯灭人性的行为,让我们无法接受和原谅。我们强烈要求贵司立即停止这种恶意破坏行为,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恢复祖坟原貌。
四、关于贵公司侵犯村民合法权益之严正抗议除前述问题外,我方亦须向贵公司提出严正抗议,贵公司在未经我村民众允许之情况下,强行占用我村民众之永久基本农田,并在田中间铺设管道。贵公司此举不仅侵犯我村民众之合法财产权益,亦违反国家关于土地保护之相关法律法规。被强占之农田,原为我村民众之口粮来源及生计依靠。然而,贵公司为追求自身利益,置我民众之生存权益于不顾,强行占用并破坏。田坎遭损毁,青苗被毁坏,给我村民众带来巨大之经济损失及心理创伤。为维护我方合法权益,我方要求贵公司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修复遭损毁之农田,并赔偿我方村民所遭受之一切损失。我方要求贵公司必须尊重我村民众之意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占用我方土地。我方要求贵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我方民众之合法权益。
五、我方对竑源天燃气公司之态度在此,我方必须明确表达对贵公司之态度。我方对贵公司在屋基村进行之天然气安装工程中所表现之种种行为表示强烈之不满及愤慨。贵公司之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更侵犯我村民众之合法权益,给我方带来极大之安全隐患及经济负担。我方注意到,贵公司在面对我方之质疑及抗议时,态度傲慢,推诿扯皮,毫无解决问题之诚意。此种态度不仅令我村民众感到失望及愤怒,亦使我方对贵公司之信誉及责任感产生严重质疑。我方要求贵公司必须立即改变此种态度,以更为诚恳及负责任之态度面对我方之问题及诉求。我方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我方之关切,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向我村民公开众赔礼道歉。
六、我方之诉求与决心在此,我方再次重申我方之诉求:要求贵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我方所遭受之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同时,我方要求贵公司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为维护我方合法权益,我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1. 继续向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投诉贵公司之违法行为,争取尽快获得回应及解决。
2. 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 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注此事之发展,形成强大之舆论压力。针对上述问题,
我们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 贵司必须立即向我们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并补缴所有应缴税款。同时,我们要求贵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关于税务营山税务已回复,回复满不满意,最起码是有态度的)
2. 贵司必须立即停止所有违规施工行为,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贵司应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进行更换和修复包括防护栏修复,确保全村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 贵司必须公开向我们道歉,并赔偿我们因此遭受的一切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害。我们希望通过此封告知书,能够引起贵司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们坚信,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公正裁决下,贵司的问题必将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贵司的施工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我方坚信,在全体村民之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之支持下,我方必定能够维护自身之合法权益,使贵公司为其违法行为付出应有之代价。最后,我方敦促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我方之诉求,立即采取行动,以实际行动回应我方之关切及期望。否则,我方将不得不采取更为坚决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营山县柏林乡屋基村全体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