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朗池街道办事处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网友在麻辣社区反映网络舆情问题的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11月8日在麻辣社区南充论坛发帖反映鲁班通达家具厂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遭遇不公一事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四川省鲁班通达家具有限公司(原朗池镇九岭村租地所投资的艺琳家具厂全部资产)成立于2016年4月,虽前期取得了《营山县环保局关于营山县艺琳木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和营山县规划委办公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自鲁班通达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未按规定申办后续行政审批手续,依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原艺琳家具厂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2018年9月,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全国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鲁班通达公司占用农用地建厂,属于违法用地,2019年6月6日,被列入“大棚房”另案处理问题的整治范畴,按要求必须搬离物资、拆除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退还土地并复垦,但经多次催告,鲁班通达公司和您拒不履行。2019年12月,营山县人民政府朗池街道办事处、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鲁班通达公司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土地复垦后交还农户耕作。因鲁班通达公司不配合搬离,其厂房内的设备无人接管,为避免鲁班通达公司和您的财产损失,工作人员对鲁班通达公司需搬离的机械设备等物品进行了现场摄像、清点,对物品名称、型号、数量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形成了《鲁班通达家具厂物品清点记录》后暂时存于安置房内。营山县人民政府朗池街道办事处、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和书面通知鲁班通达公司和您办理交接手续并领取财物,但您和公司至今未接收机械设备及物资。鲁班通达公司的违法建筑拆除后,鲁班通达公司先后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各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营山县自规局、朗池街道办实施的‘大棚房’整治行为系执行政策性的处理行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事实认定及相应裁决。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无不当,不支持鲁班通达公司的监督申请。2021年9月,鲁班通达公司以漆明义的名义向营山县纪委监委反映此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漆明义送达了《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四川省鲁班通达家具有限公司反映违规强拆其家具厂的信访回复》。2024年1月,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山县人民政府朗池街道办事处再次给您邮寄送达《关于姚建军反映违规强拆四川省鲁班通达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厂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对您的信访事宜作出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营山县人民政府朗池街道办事处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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