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法查明每起重特大极端悲剧的事起原因并公之于众
根据上海松江公安分局于2024年10月1日的警情通报称,松江公安分局接报警称,松汇中路某超市内有一男子持刀伤人。接报后,民警迅速到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7岁)被当场抓获,18名受伤人员马上送医救治,其中3名伤者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伤者无生命危险。据初步侦查,林某某因个人经济纠纷,来沪泄愤实施上述行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据此警情通报证明,林某某不是上海人。
又根据珠海市公安局于2024年11月12日的警情通报称,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迅速到场,将嫌疑人樊某(男,62岁,离异)当场控制,全力协助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
案发当日,樊某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驾车逃跑时被赶赴现场的公安民警当场控制。民警发现樊某在车上持刀自残,立即将其制止并送往医院救治。樊某自残致颈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后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暂时无法接受公安机关讯问。
公安机关经综合现场勘查、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情况,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
目前,公安机关对樊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樊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侦办、伤员救治等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为此,在“弱告强”和“民告官”普遍难于上青天的当下,必须依法查明林某某从异地到沪去泄愤实施上述行为的具体原因,和必须依法查明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的具体原因,并公之于众,和作岀罪刑相当的处罚。
在“弱告强”和“民告官”普遍难于上青天的当下,全国每年催生了大量不应有的极端血腥悲剧。这些极端血腥悲剧案例中,有的之前因大事未走极端,后因小事却走上了极端,究其根源,其实正是后来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所致。为此,党中央和中央政法机关必须认真正视“弱告强”和“民告官”普遍难于上青天的危害性,有些地方虽然发生极端血腥悲剧已久,或者尚未发生极端血腥悲剧案件,但是必须吸取各地所发生众多极端血腥悲剧案件的深刻教训,而不是必须拖到极端血腥悲剧案件发生后才来充当“灭火器”。
最近十多年以来所发生备受国内外各界所高度关注的“法外施暴,自力救济”的大量血腥悲剧案件,这种案件的发案率明显的是越发越频繁了,每次血腥悲发生后,绝大多数网民都在希望和建议应如何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但是,民众的希望和建议,根本没有起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我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宪法、法律、法规虽然众多,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侵权之事仍是不可谓不多不普遍,但是真正能拿起宪法、法律、法规“武器”来维护自己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却仍是少之又少。缺乏宪法、法律、法规意识只是一个原因,但更多更重要的还是“弱告强”和“民告官”这两说法,更是令人望而生畏,令人只能进而知难被迫而退。
必须依法查明每起血腥悲剧嫌犯的作案动机和作案前究竟经历了些什么,才能得出平时应该深刻警醒些什么,反思些什么的结论,并做好预防血腥悲剧发生的相关工作。
绝对不能对类似的血腥悲剧无动于衷,视而不见。反思和追究对每起血腥悲剧事件的原因,更不能缺席。
因为,当恶意报复和意外袭击,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不幸的牺牲品。
观察发现,绝大多数的报复官方和社会滥杀无辜,都是冤与怨的集合体。当冤气与怨气不能得到有效纾解,特别是最起码的生存得不到保护,就会转化为可怕的戾气、杀气。
根据绝大多数血腥悲剧事件来分析,必须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必须依法保护每个人最起码的生存权利,才能让人变得理智和理性。然而,现如今,法治是个奢侈品,在“弱告强”和“民告官”需要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时候,法律往往只是给弱势百姓量身定制的枷锁。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化解或减少此类血腥悲剧事件的发生,唯一的方案,就是必须让每一个人,都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里自由的呼吸,自己和众人的安全及合法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等待着每起血腥悲剧嫌犯的,一定是法律的严惩。
但我同样期待,直接或间接制造血腥悲剧事件的每个黑心官员和黑心老板,都早日下地狱。
我更期待已经发生的众多血腥悲剧事件,能够唤醒每个装睡的官员了。否则,民众没有合法渠道,表达诉求,挽回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外施暴,自力救济,必将从过去的“官民对立”的“敌我矛盾”和我国社会的尖锐矛盾的“积怨成灾”而报复官方和社会滥杀无辜,逐渐演变为底层社会针对性的“民杀官”灭门悲剧接连不断的常态化。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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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