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被曝多名学生会干部受贿,在网络引发关注。该校学生向媒体记者表示,学生会干部在没收学生手机后,私下向学生收取每台300元的费用以归还手机,并不上报给老师。“这个时候你不给他交钱,他就给你处分,给你申报老师。”
11月11日,涉事学校发布情况通报表示,经初步调查,情况属实。目前,对涉事的4名学生会干部已清退出学生会,并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置。针对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大多数高中学校来说,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属于违纪,轻则挨批评,重则受处分,每个学生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此次事件中,学生会干部不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没收同学的手机,还能决定是否上报老师给予处分。看得见的“权力”与“自由裁量权”,使这些学生会干部拥有了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据该校学生反映,类似状况已持续了几年。这让人在震惊之余不胜唏嘘——手中掌握了一点小小的“权力”,就迫不及待“以权谋私”,这样的人为何能成为学生干部?当学生会干部“明码标价”收取“保护费”时,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
近年来,学生会干部“抖官威”甚至“权力寻租”的事时有发生,让人不得不对某些学生会的职能异化倍感担忧:学生会本该是服务学生的组织,但在社会不良风气的污染下,某些学生会干部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高中生身上的官僚化习气令人望而生厌,但问责的板子不应该只打在他们身上。说到底,尽管带着“干部”的头衔,他们也只是尚未成年的孩子,面对很多成年人都抵挡不住的权力诱惑,让他们洁身自好谈何容易?问题的关键在于,谁给了那些孩子不受约束的权力?
毋庸讳言,不少学校和老师都习惯于将一些具体事务交给学生会干部去办理。这本来是一件既能解放老师也能锻炼学生的好事,但是,事务外派不等于权力下放,如果将管理权限一股脑打包丢给学生会干部,看似简单省事,实则后患无穷——一方面,如果学生会干部沾染一身官僚习气,未免意味着误人子弟;另一方面,如果学生会干部习惯于越俎代庖,势必会影响校园空气和学生利益;更重要的是,一旦学生会干部因此闯下祸端,学校和老师注定难辞其咎。
因此,所谓“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并不只是讲给学生会干部听的,更应该视为来自学校管理层面的反思——具体事务可以外派,管理权不能“外包”,学生会的职责是联系老师、服务同学,让他们远离权力的诱惑,也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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