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客观事实进行价格执法!
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按照事实证据,依法依规对龙光玖龙府二期物业违规收费进行价格执法立案!!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和2018版,以及《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和2018版,前期物业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署的为四级物业服务等级应按照政府1.9元执行,物业违规收取3元/平物业费!!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居然判定不存在价格违法!回复市民态度恶劣!解释不清不楚,不看市民依法依规依政府信心公开申请的合法证据,自顾自说自话。
几百个12345市民投诉,换不来新津区住建局和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举一反三",请问,谁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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