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通过网名“沈盯邹”在网络发帖反映“2000户4亿购房款去向成迷,武胜住建局监管何在,拿证‘无期’待解?”相关事项已收到,我局赓即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盛世公司私自无证违法建设及销售的问题。
经我局调查核实,2015年9月28日,我局发现盛世国际项目未取得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后,赓即组织人员现场制止并下发《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停工。因该项目违法建设单位资金短缺,为早日完成项目建设收回投资,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停工通知置若罔闻,采取抢修偷建等方式继续施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鉴于此种情况,为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增派巡查人员、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先后7次向违法建设单位发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同时多次会同供电公司对该项目停供施工用电。2015年12月4日对其违法建设行为依据《城乡规划法》立案调查,对项目负责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对施工现场制作了检查(勘验)笔录,并多次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提供。2015年12月10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在制止该项目违法建设过程中遭遇该项目现场施工人员暴力抗法,打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6名,花费医药等费用3万余元。2016年3月1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再次对该项目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施工现场并向违法建设单位送达《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制止该项目施工行为。后因该项目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整体退场,导致该案调查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致使该案件长时间未办结。2019年执法职能转变,2020年6月5日,该案件已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2018年12月起部分业主陆续接房并入住。我局发现该项目违规交房后,当月向武胜县渝川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胜县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岭秀国际(盛世国际)立即停止违规交房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违规交房,但部分业主急于装修入住,仍自愿接房。期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电话告知、张贴公示、与业主面谈等多种方式,告知业主该项目未经验收合格不要接房,并可依法追究开发企业违约责任,但部分群众仍自愿接房,自愿承担接房相应民事责任。
二、关于反映邹宽品亲家刘先瑜继儿为垄断业主装修用砂、石、水泥,将业主自己组织运送材料的工人打伤,伤人者被处以刑事处分的问题。
经县公安局调查核实,2019年2月17日13时许,在盛世国际小区车库进出口处,李某野、周某等人以小区协议不允许其他装修材料通过车库为由,阻拦廖某明拉水泥通过小区内车库,双方发生争吵,李某野等人对廖某明进行殴打,后李某野打电话叫来王某科、任某,王某科、任某、周某又对廖座明进行殴打,致使廖某明受伤(后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县公安局接报警后于2019年2月18日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王某科、任某、周某和李某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9年,武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犯寻衅滋事罪的王某科、任某、周某和李某野等四人作出刑事判决((2019)川1622刑初136号):王某科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李某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县公安局对“黑恶势力”保持零容忍态度,王某科、任某、周某和李某野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严肃打击处理。
三、关于盛世国际违法收取销售资金约4亿元,且销售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武胜县住建局监管账户的问题,巨额资金去向成迷的问题。
经我局调查核实,2017年1月17,县委领导组织召开信访联系会议,专题研究“岭秀国际项目”建设问题,要求由县住建局、县自规局、银行机构及项目建设单位设立共管的监管账户,封闭运行预售资金。但因设立监管账户前置条件(土地权属、预售许可)缺失,没有设立监管账户。
经公安经侦调查核实,盛世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购房户大多以50%和30%首付款购房,其余购房款待项目手续办理后以银行按揭形式缴纳,工程修建支出大于收取的购房款,由于目前项目手续尚未办理,银行按揭尚未发放,尚有约3亿元购房款尚在购房户手中未缴纳。项目未销售的商业约5000平方米,车位1370个,价值约1.15亿元。综上,不存在销售资金去向成迷的问题。
四、关于2000余户购房者拿证“无期”待解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虽然该项目已建成并交房使用,因金冠公司民事纠纷,该项目土地被多家法院、单位和个人实施了预查封,未完成缴清土地出让金,未办理规划、建设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验收,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情况属实。
为解决土地查封问题,我局会同县法院多次召集土地查封人、金冠公司,就解除土地查封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进行协调,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11月21日,盛世公司就2017年5月11日签订的《岭秀国际项目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向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武胜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3日依法做出判决,判定《岭秀国际项目转让合同》成立并于2017年11月9日生效。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4月25日裁定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我局将根据法院判决,依法推进解除查封及办证相关后续工作。若因延迟办证侵犯您权益,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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