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神县纪委监委对青神县公安局青竹派出所原副所长、一级警长崔明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明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徇私枉法,帮助涉案人员逃避刑事处罚。
崔明聪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崔明聪开除党籍处分;由青神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青神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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