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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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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市高新公安分局,普明派出所行政不作为,给原告造成经济及精神伤害,原告申请行政复议到涪城区司法局,高新公安分局向涪城区司法局提交虚假材料,在向涪城区司法局指出材料不真实后,司法局仍然采信。现在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案件受理费50元,已经转账支付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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