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省政府、市政府均有关于职工购买、租赁福利房多占限期清理的明确文件。
如: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规定建房住房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川委办[1996]58号
二、清理的主要内容
(一)违反规定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建房,两处以上占房的;
(二)违反规定超面积控制标准住房的(含建房、购房、租房);
(三)违反规定压价集资建房或压价购买公房的;
(四)违反规定建私房的;
(五)违反规定进行房屋出租或房产交易的;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集资建房或购买住房的;
(七)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超标准装修住房的;
(八)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或他人办理住房的;
(九)在住房方面的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规定建房住房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意见
成委办【1997】50号
清理的主要内容
(一)违反规定购买共有住房或集资建房,两处以上占房的;
六、对违反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处理
(一)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已购住房中,如其中一套(处)已达到面积控制标准下限的,其余成套住房必须限期退出。
(二)在成委办【1994】86号文件下发前,已经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两套公有住房的,原则上要退出一套。
十二、清理工作中要掌握的政策和处理原则
(四)凡成委办【1994】]86号、【1995】58号文件下发后,违反规定继续购买、租用两处以上住房不自查纠正的,按顶风违纪从重处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成府发【1998】200号
四、做好与原有房改政策的衔接工作,实现房改政策的平稳过渡
(十六)要严格执行川委办【1996】58号文件,按照“夫妻双方只能一处购房和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购房”的规定,认真开展住房清理,1999年内基本完成住房普查工作,并着手建立职工住房档案。对违反规定购占的住房,要进行清退并予以处理。
关于房改售房中部分产权转换为全产权的办法
成房委【1995】19号
四、按照每个家庭只能以成本价购买一套住房的政策原则,已经购买了两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实行成本价转换,另一套按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市级机关在职干部违反规定多购、多占住房的意见和补充意见(成委办【1994】86、【1995】58号文)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部分产权转换为全产权后,不得再用标准价或成本价另购公有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