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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集中用餐的中小学校,每餐应有校方人员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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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8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1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起施行,其中要求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每餐应由校方人员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
《条例》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行了系统规定。第二十六条要求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每餐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和班级负责老师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按规定做好陪餐记录。鼓励和支持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的教职员工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学校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学校应建立家长代表对食堂食品加工制作的现场监督制度。
此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提示,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和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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