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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法教育01

[群众呼声] 请广安区纪委立案查处蒋玉龙、宋攀等人涉嫌充当违建保护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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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7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简历:蒋玉龙,男,汉族,1981年11月生,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2月参加工作,武警天津指挥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主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分管负责安全生产、防汛减灾、应急处突;负责综合执法领域内行政处罚、违法建设治理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容秩序管理、“双复”(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市政运行管理、智慧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领域举报投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治理(含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等工作。分管市容管理股。  

发表于 2024-12-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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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综合执法大队长蒋玉龙

发表于 2024-12-7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大队队长成为违建保护伞值得反思

发表于 2024-12-7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2-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依法处理

发表于 2024-12-9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有辱这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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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映的“从渠滨街到明珠酒店再到香江国际车库负二层的楼道被明珠酒店产权所有人违建两间杂物间(没得不动产登记证)、被香江国际小区一些人雇佣他人违法砌围墙(该处实系小区车库戊类仓库出入口),这严重侵犯了申请人和其他业主在香江国际小区公共区域正常通行车库的合法权益。对一些人把香江国际车库的停车位违法改建为商业用房或居住房,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在香江国际小区公共区域正常通行的问题”,经我大队依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明珠酒店占用香江国际车库负二楼的楼道问题
       您反映的从渠滨街到明珠酒店再到香江国际车库负二层的楼道被明珠酒店产权所有人违建两间杂物间(没得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经查小区项目竣工图,明珠酒店楼道后的两间杂物间原系统戊类仓储,竣工图显示戊类仓储无直通至渠滨街的通道(为实体墙),酒店将戊类仓储改为杂物间属改变场所使用性质,不属于我大队受理范围。
     二、关于反映砌墙侵犯业主通行权的问题
     您反映香江国际小区地下车库砌墙堵塞戊类仓储出入口至渠滨街正常通行的问题,经查,该小区项目竣工图明确载明您反映的砌墙处为戊类仓储出入口。经现场勘查并仔细比对竣工图,该砌墙处未规划设置消防通道,也未规划设置公共出入口。
    三、关于反映车位违建占用公共通道的问题。
    经查,香江国际小区地下车库规划设计上无消防通道,有多个直通车库外部供发生火灾时消防救援人员灭火处置和人员疏散的疏散通道,目前,暂未发现该通道被堵塞或侵占的情况。

                             广安市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9日

发表于 2024-12-1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应当立案查处啊

发表于 2024-12-11 08: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执法局一直在保持冷静,一直调查现场,查阅资料。向2030年迈进。

发表于 2024-12-11 08: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俩个保护伞护伞被相关领导保护好。

发表于 2024-12-12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2-12 1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广安区执法部门,长达几个月时间,对广安区香江国际小区的地下车库违章违建项目,一直以正在调查,查阅,观察等理由,敷衍香江国际小区的业主。(特别是地下车库至渠滨街的步行街,原初始设计修建,留有三个出入口,供小区的业主应急通道,长达几年后,被几家商铺占用,改变为电梯房及杂物间堆放杂物)。非法占用,改变楼梯的用途。为什么广安区执法局至今不依法治理?这里面存在什么问题?知法不执法?应该是在犯法。
目前,临近两节将近:(元旦,春节)。小区业主返家人员陆续回家,为了广安区香江国际小区1396户业主安全着想,请广安市,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香江国际地下车库违章违建及时处理。

发表于 2024-12-13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级都签了,12月20前拆除违建,居然这些保护伞还没行动依法拆除违建

发表于 2024-12-15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信访举报、审查调查 工作程序
寻策律师
2024年12月15日 07:30 山西 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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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就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举报。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核实。

  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审理: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三、监察机关复审、复核工作程序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四、纪检机关办理申诉工作的程序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发表于 2024-12-16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24-12-1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还没立案调查吗

发表于 2024-12-17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找纪委,纪委是否立案调查?

发表于 2024-12-18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24-12-1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请广安区纪委立案查处蒋玉龙、宋攀等人涉嫌充当违建保护伞”的问题,我局已知悉。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据调查,香江国际小区地下车库违建是2013年交房后形成的,形成时间久。2018年,为解决办证难的问题在原违建未处理的情况下,为香江国际小区业主办理了产权证,围合车位大部分已被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目前,该处涉嫌违法建设行为我局已进行制止,将定期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发现施工行为立即制止。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广安区住建局、北辰街道办事处、渠江北路社区、小区物业、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搭建数量、规模、用途后,我局会同物管委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对该区域的后续管理,加强对地下车库的巡查监管,防止类似违章搭建事件再次发生。
  以后若遇城市管理领域有关问题,欢迎您拨打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热线:0826—2888773,我们将竭诚服务,严格履职。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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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混蛋还要拖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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