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复回答如下:
问题1:既然已经属实(路的问题截止到现在十一年之久,,,没有解决),是不是算你们的不作为呢?
问题2:你们说的政策要求:能否出示相关“红头文件“,不要你一句话就过去了,我们作为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
问题3:你说你们在积极争取:村委会把我们划为淹木村,并说帮我们争取到了两条所谓的“产业路”长度接近700米!并通过村委会大队会议(参与人员有我内容上诉的三位干部以及各社区的社长),确定会在今年11月之前动工修这两条所谓的“产业路”(别矢口否认哦,参与人员众多有部分人员是做了会议记录)!事实的结果就是依旧石沉大海!毫无动静!矢口否认!理由就是你们“官方”回复的(说不定你们乡政府的回复也仅仅是打电话给我投诉的那三位村委成员了解并下结论,)!
问题4:您说乡政府以及村委会不存在不作为行为请问是如何调查的呢?依据又是什么呢??被举报人自己调查自己,然后说自己没有问题!!!说得通俗点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原谅我没文化!哪怕你们就是做一个面子功夫派几个人假装走访一下问下这个社区底层的老百姓?您们居然不联系我这个检举人了解下情况以及原因:我可以这样理解吗?因为我是检举人所以原则上需要我避嫌?那是否你们作为被检举人也是不是应该如此呢,政府直接电话打给我内容所诉的“三位村委”,直接听“他们”所说的结果,直接作为没有问题的答案?让我不得不怀疑咱么政府是否真的存在包庇行为!!!!
问题5:对“我”造成的不便,请严谨一点,是对我们2社(原十二队)的所有村民造成了不便,并且我们已经不想理解了!问题一日不解决,我们一日也不会像您说的会开心幸福!
最后总结一句就是:我们的问题,你们收到了并且知道了,但是解决不了!那我会努力继续找能解决问题的政府以及领导,你们村委也没必要委婉威胁我们说在举报就确定不会在帮我们修路了,最坏的结果也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但是我还是愿意尽我所能为我的家乡做一份力所能及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