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污泥处置厂技改项目 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遂宁兴船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遂宁市船山区污泥处置厂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污泥处置厂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遂宁兴船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石桥村1社。 (5)项目概况:遂宁市船山区污泥处置厂目前市政污泥焚烧处置规模为300t/d,在处置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项目依托现有企业的干化-焚烧设备及工艺,在市政污泥的基础上新增工业污泥的处置。项目废气、废水以及固废等治理环保设施依托现有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现有环保设施均已完成环保验收,并做到了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遂宁兴船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石桥村1社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825-3180518 邮编:629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四街199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028)6133172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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