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紫荆城小区住户,2024年10月18日燃气公司把我家气表更换为智能气表,更换气表当日,我结清之前气费后并另行充值200元。 11月24日,我收到气费余额小于50元的通知,再次充值200元。经查询,10月份气费已经按照第二阶梯气价收费。现请燃气公司解释并处理以下几点: 1.根据我过往缴费记录:更换智能气表以前,每年12月的用气量会和次年1月用气量合并,12月用气量计入次年的用气量,按照第一阶梯气价计费。但是今年因为更换了智能气表,12月的气量将按照第二阶梯,甚至第三阶梯气价计费,较往年增加很多阶梯气费。这是因为燃气公司的换表行为导致,且换表时并未告知这种计费方式的调整,所以用户不应该承担今年12月这笔额外增加的阶梯气费,请按照第一阶梯计费。结合今年四月的重庆燃气事件,都江堰燃气公司是否有取利于民的嫌疑? 2.11月29日我致电燃气热线咨询阶梯气费事宜,热线告知我拨打87113366,我于当日16点和12月2日上班时间内多次拨打该电话,该电话都处于正常响铃情况,但始终无人接听。上述致电时间均为上班时段,请问为什么无人接听?或者这就是燃气公司推诿、敷衍用户的一种套路? 3.据了解:燃气的阶梯用气的标准是以每家四口人的用气量来计算。家中人口越多,用气量肯定会上涨。随着国家放开二胎、三胎政策以及提倡居家养老,城际、省际间人口流动和多人口共居家庭已成常态。我家常住人口5人,当我11月29日向都江堰燃气公司咨询增加用气人口事宜时,燃气公司答复:请社区出具你们五口人一起居住的证明;向社区咨询如何出具居住证明时,社区答复无法出具该证明;当我将社区的答复回复燃气公司,燃气公司答复我:那我们也没有办法。 请问都江堰燃气公司:①作为直面用户的单位,你们是否对“可以增加用气人口”这一惠民政策进行大力宣传?还是说你们为了本部门利益极力避免宣传这一政策?②作为你们的用户,当用户无法办理“居住证明”时,你们是否应该帮用户想一个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句“那我也没有办法”就搪塞了。恳请燃气公司及其行业分管部门,在国家整个政策发生调整时,顺应时代和环境变化,对居民在增加用气人口时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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