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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公墓项目需经过人民政府部门同意。 
问: 
1.人民政府部门是否询问过人民的意见? 
2.是经过哪些人民同意的? 
有多少人同意? 
3.为何公墓就近小区(恒大御憬、金色湖岸、金穗苑、花样年华样城、东原别墅、东原西岸、鉴湖栖郡等等)几万户人家,均不知晓? 
 
二、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8月25日民事发〔1992〕2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责第四条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问: 
1.金马河是不是河? 
2.双星路是不是路? 
3.审核通过了是谁审核的? 
4.是谁没把国家发布的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和水库周围、河流两岸200米内建设公墓条款放在眼里?政府部门是否知晓该规则? 
5.人民政府,民政局、两个地方谁可以作为联系人给我们答复? 
 
三、另外2017年2月民政部颁发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也有提到“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应优先利用荒山瘠地”,现公布的殡葬项目位置紧邻居民楼,且旁边为岷江,也叫“金马河”为一级保护饮水点。 
问: 
1.国家一级保护水源,政府人员在审批时,为什么看不到就审核? 
2.如果看到了为什么要违背2017年2月民政部颁布的条例标准? 
3.会处理好不污染水源,金马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跨双流区、温江区,总面积4.403平方公里,扮演着为双流区、天府新区全境及高新区、温江区部分区域共1067平方公里内约140万余人提供饮用水的重要角色,谁可以保证未来几十年都不会出现污染的问题,谁可以做这个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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