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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在冻结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先把不在编人员精减下来”的要求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清理清退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1999﹞78号),四川省各级对全省乡镇临时人员进行了清理,清理清退乡镇临时人员不仅是乡镇机构精简的需要,也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减轻农民和财政负担,既是客观形势的要求,也是基层群众的呼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被清退人员名单和经批准继续聘用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党和政府充分肯定被清理清退人员对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临时人员被清退时工资及应发安置经费已足额发放。临时人员被清退后,党委政府对他们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多方为其寻找出路提供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支持被清退人员集中资金办实体,按政策规定给于适当优惠和扶持;安排年纪轻、能力强、潜力大的人员到村和企业就职;成立农业中介服务机构,向私营企业、个体企业推荐有一技之长的人员等。 原乡镇清理清退工作主要发生在2000年前后,涉及清理范围和补偿标准界定明确。成都10余个区(市)县的补贴标准一致,东部新区补贴标准符合国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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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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