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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市人民医院为啥要设一个“抢钳”的伤口/造口门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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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9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十八年没有看过医生,缺乏使用医保卡的常识。前不久,在西南医院做的皮肤小手术和在广安市人民医院换纱布,都没有用医保卡结算费用。最近,重庆市医保局的朋友告诉我,可以去医院反结算,把自己交的费用退回来,上周我去西南医院反结算,非常方便地退了费。星期二,我去广安市人民医院,在经过一番沟通后,由工作人员带我去三楼找伤口/造口门诊签个字,后面再带我去办理退费。没想到伤口/造口门诊的人始终不肯签字,还说什么你要签字也要找给你换纱布的人签。星期四,我到伤口/造口门诊,见到了当时挂号的预约医生罗秀敏,这个罗医生不相信我说的“反结算只是费用置换不影响你们的收入,医保系统会自动审核哪些费用可以由医保支付”,她也始终不肯签字,打电话去各处询问,只怪医院懂政策的人太少。
  我在广安市人民医院莫名其妙地碰了钉子,两次换纱布一共88元的费用大概是退不回来了,但我有充足的理由怀疑伤口/造口门诊收取患者费用的合理性。
  我认为换纱布非常简单,先是晚上去的急诊科,工作人员说医院里有专业的伤口/造口门诊,我马上挂第二天的号,只有两位简介写的十分优秀的主管护师级医生,这种级别的一般是为干部服务的,现在普通群众也能挂她们的号了。
  第一次到伤口/造口门诊,登记时居然找不到“脂溢性角化”这个疾病名,正在给人换药的,现在确认不是罗秀敏而是其她什么人,还没轮到我时,负责登记的小姑娘要给我换纱布,我满心不愿意又不好拒绝,结果小姑娘把胶带都粘在了头发上面。
  第二次到伤口/造口门诊,一位看起来像清洁工模样的人给我换的纱布,在扯头发上的胶带时,没把头发扯下来,干脆用剪刀把头发剪断了,还说:我给你多用了几层纱布,再贴一张敷贴。我马上阻止她,这么热的天,还不捂出问题来。临走时,听她对别人说“莫老师下午没有来”,我恍然大悟,给我换纱布的并不是我挂号的莫愁主管护师,普通群众还是跟干部有差距。
  我的挂号费单据上列示,挂号费1元,专家费2元,但我两次都没有享受到专家的服务,广安市人民医院应该退还我4元。在治疗费单据上列示,大换药1次30元,一次性使用换药包1个14元,我这种在伤口上搽些碘伏、用一块纱布盖上粘上胶带,能叫大换药吗?我当时就问过有没有收费低的小换药,回答是没有,这就是典型的乱收费,加大患者负担,增加医保开支,请广安市医保局关注一下。我后面去西南医院拆线,包括搽碘伏、贴纱布一共才17元。那个一次性使用换药包,我两次换纱布时都没有看见,纯粹是巧立名目多收费,广安市人民医院应该退还我28元。换药包里可能有医用钳,明收费后暗中不给使用,等同于抢,这个伤口/造口门诊到底抢了患者多少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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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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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广安市民”:

     
       您好!关于您在麻辣社区上的发帖,我院已收悉,并对您反映的情况向相关科室进行了解,现回复如下:

      1. 医保退费问题。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规定,医保结算需联网结算。住院和门诊收费系统不同,住院患者可根据情况作废发票重新结算,但门诊若选择自费,且门诊就医已完成的情况下,无法直接办理退费并重新进行医保结算。如患者已自费结算后又想进行报销医保,可凭发票、报告单、治疗单、处方等原始医疗费用单据,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手工结算。

      2.伤口/造口门诊换药收费问题。伤口/造口门诊提供的换药服务均按照“一人一包”的原则执行,即每位患者每次使用全新的一次性无菌换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用钳、纱布等),以确保医疗安全和个人卫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疗机构临床诊疗指南》及地方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存在乱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等情况。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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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由签字引发的纷争,只是一件小事,但从这件小事可看出医院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门诊医务人员不了解国家医保相关政策,医保办的一些人也似懂非懂,说明医院没有很好地组织大家学习医保政策文件,例行培训只是走过场,当遇到新情况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发表于 2024-12-20 1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心只为捞钱,分明就是明偷暗抢、杀人越货的强盗。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秀敏不签字的做法表明其工作能力很弱,胆小怕担责,没有方便群众服务患者的意识。医院在晋升职称时,应该考虑一下每个人的综合素质。

发表于 2024-12-21 2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市纪委监委应立即对市卫健委主任蒋某和市人民医院院长李某立案调查,从速铲除医疗领域的害群之马。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12-23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清洁工可以给病人换药?是不是真的哦?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3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反结算是医院收费部门经常遇到的业务,正常操作是不需要医生护士签字的,直接由各个收费窗口办理,为减少收费人员的工作量,可以设一个咨询审查窗口。我发现广安市人民医院的办理过程颇为曲折,当我去收费窗口时,被告知大厅最里边有医保办窗口,该窗口的人员不知道有反结算的事,经请示坐在里面办公室的人之后,带我去找伤口/造口门诊签字,然后再带我去一个地方办理反结算。显然,过程曲折了就没办法提高效率,医院的管理存在问题。好像挂个华西的牌子,只是表明学了人家的医术,根本没学人家的管理。

发表于 2024-12-24 1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闾离西 发表于 2024-12-21 20:51
市纪委监委应立即对市卫健委主任蒋某和市人民医院院长李某立案调查,从速铲除医疗领域的害群之马。

支持,查二人水到渠成。

发表于 2024-12-27 0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领域腐败分子之所以敢有恃无恐,逍遥法外,就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抓获后全部枪毙。

发表于 2024-12-27 0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医院有几个人不是靠关系进去的,看病,你确定不是来搞笑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闾离西 发表于 2024-12-27 07:18
医疗领域腐败分子之所以敢有恃无恐,逍遥法外,就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抓获后全部枪毙。

  医生为了拿到心脏冠状造影剂检查费的丰厚提成,不顾你母亲的身体状况,无视后果执意开检查单,导致你母亲因静脉注入造影剂发生严重反应而去世,既违背了医疗基本规则,又违反了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守则,不能因为病人的转院治疗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你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发表于 2024-12-28 0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成商场,医生成小偷和强盗,造成社会风气一直在恶化。

发表于 2024-12-30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广安这两个坏蛋好日子到头了。

发表于 2025-1-2 21: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12 14: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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