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舒镇工业园村民要征地款”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蓬安睡佛”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发布的帖文,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0年前后因蓬安工业园区建材产业园扩园建设,征用了河舒镇河西社区3组(原黄花村1、2组)部分土地,当时为了保障项目用地,河舒镇河西社区3组用地补偿暂按年产值倍数法的《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蓬安府办发〔2016〕8号)文件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当年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林附补偿款。征地后不久蓬安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公布蓬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蓬安府函〔2020〕88号)文件,对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征地补偿费用调高,按协议规定应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差额部分。目前,我镇已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正会同县自规局、征收办等相关部门对补偿标准进行核实,待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偿资金后支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蓬安县河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