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嘉川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3年11月8日高明忠向镇民政办提交朱明英困难申请,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高明忠提交相应佐证材料,为正常工作需要。佐证材料为朱明英2021年生病病例复印件,为正常佐证材料。2023年11月13日经镇党委书记杨斌签字后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随即通过旺苍县民政临时救助系统进行申报。在系统申报审核过程中,经过系统比对朱明英11月所提供佐证材料与2023年7月所提供佐证材料相同(2023年7月申请救助资金2000元于2023年8月7日发放),被系统自动打回。后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要求其提供新的佐证材料,镇党委书记杨斌也告知其要完善佐证资料,但截至目前高明忠未提供新的相关佐证材料。因此高明忠2023年11月为朱明英申请救助因佐证材料重复未能申请成功。不存在文中所说“被政府已将帮补资金拨出,转而被纳入他人袋囊或被挪作他用”情况。
如果你对以上回复有任何疑问,可以到嘉川镇人民政府现场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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