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初衷失真”的公益岗位安排
图为武胜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对村(社区)惠民政策执行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邓磊摄)
“村上主要工作是服务普通群众,该坚持原则的时候还是要坚持原则,不能为了所谓的怕麻烦就打简单算盘……”日前,当广安武胜县乐善镇纪委对棕柿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川进行回访时,张某川的懊悔之情溢于言表。
此前,武胜县乐善镇纪委片区监督员围绕公益性岗位、困难救助等政策落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棕柿桥村李某兰的公益性岗位疑似存在“人岗不符”的情况,赓即将该情况上报镇纪委,镇纪委赓即成立调查组着手调查。
“你晓不晓得李阿姨是每周都要负责村道的清扫?”在李某兰家,镇纪委人员开门见山道。
“那怎么可能,我老伴年初都到广东那边帮我女娃子带小孩去了,怎么可能去扫马路嘛?”虽然李某兰不在家,但是她的丈夫贺某平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没有在家履职,每月的公益性岗位考核又是合格的,难不成这当中存在冒名顶替的情况?”一个疑问迅速在调查组人员脑海中产生。带着问题,镇纪委调查组人员赓即找来棕柿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川了解情况。
“棕柿桥村的公益性岗位是如何安排的?安排前是否进行了人员摸排?”
“按照公益性岗位的安排原则,优先考虑脱贫户,且经济条件一般的村民户,其他岗位履职条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按照当时的情况,李某兰家是否符合公益岗位安置的条件?”
“李某兰家是脱贫户且经济条件一般,在综合考虑和村委研究后,就将其作为棕柿桥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对象上报至镇里,最后通过县就业局备案。”面对镇纪委调查时的询问,棕柿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川道出了公益岗位的安置全过程。
“从你们的分工来看,村书记要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考核,每月的工作考核是怎么开展的?”
“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看看公路扫没扫,同时向公路周边的村民询问有没有人清扫马路等”。
“但是据我们调查所知,李某兰年初都外出了,根本没有在公益性岗位上履职?”镇纪委人员的终极一问,让张某川瞬间破防。
眼看“瞒”不住,乐善镇棕柿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川道出了整个事情的真相。原来,在2023年初确定公益性岗位时,他大概率知道年后李某兰年后要外出,因不确定其具体外出时间,想着能干多久是多久,还是同她签订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主要目的是李某兰家确实经济条件一般,将其安置为公益岗位对象,也是替她家拓宽增收途径。
没想到开年后,李某兰就外出了。为让这个“初衷”继续下去,加之重新确定人员费时费力,张某川就没有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资格,而且还坚持每月给予公益岗位考核合格,致使李某兰能每月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
事实清楚后,乐善镇纪委立即对张某川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因不正确履职,张某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给李某兰的7个月公益性岗位补贴也被退回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同时,由棕柿桥村重新确定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小岗位关系大民生。公益性岗位是解决特殊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就业的具体实事项目。同时,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不是‘变相发钱’的工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道。下一步,武胜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要抓手,围绕公益岗位安排、审批、日常考核等环节全过程跟进监督,严格落实在岗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杜绝人岗不符、变相发钱等问题,防止公益岗位福利化,让公益岗位真正成为阳光岗、暖心岗。(段方立 赵利)
来源:武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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