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893|评论: 3

[群众呼声] 南岸202南瓜田鸡一条街常年占道经营[已回复]

[复制链接]

南岸202南瓜田鸡一条街常年占道经营,盲人道都被占完了,行人想正常通过都是问题,晚上道路边上也停满了车。给本来就不宽的路更增加了拥堵。主管部门熟视无睹,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链和利益输送就不得而知了。还望宜宾市市委书记方存好能够重视并给予管理。谢谢。
20250101160729front2_0_7854043_Fgp8AMldWLcBcUlZ_rF28diKZgPx.jpg
20250101160729front2_0_7854043_FqUuDsKbprI4SSSrAA1MQTHFcw7u.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通过麻辣社区平台留言反映“南岸街道202南瓜田鸡常年占道经营”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南岸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南岸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2025年1月6日,南岸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到叙州区南岸街道202南瓜田鸡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查看。针对您反应的情况执法人员到现场后详细了解了现场情况并向周边南瓜田鸡餐饮店负责人反馈了投诉人的诉求,责令各商家及时收离占道物品,留出安全通行距离,避免对周边市民群众安全通行造成影响。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也向周边餐饮店负责人宣传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柒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各商家在后续经营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宜宾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规定,做到规范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经营。
1月7日,南岸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到南岸街道202南瓜田鸡餐饮店现场查看商家整改情况,再次向周边南瓜田鸡餐饮店负责人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柒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商家在后续经营过程中要注重引导顾客在室内就餐,避免占道外摆。
同时,对于南岸街道202周边南瓜田鸡占道经营问题频发的现象,南岸执法大队提前安排了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对于发现的不文明经营行为,第一时间进行规范和引导,并没有存在熟视无睹的现象。
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续南岸执法大队将更进一步加强对该段的巡查频率,反复提醒商家落实整改措施,避免对周边市民群众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叙州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7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5-1-13 1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叙州综合执法局 发表于 2025-1-7 16:47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通过麻辣社区平台留言反映“南岸街道20 ...

提醒没有用,乱停乱摆处罚几次就好了,有法可依不依,法拿来有何用?执法不严,法律形同虚设。

 楼主| 发表于 2025-1-15 17: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