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留言已收悉,经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对您所提到的小区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凤凰山水南区、御龙湾、御水湾、公园一号四个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为0.5464元/度,充电服务费为0.65元/度;品城、花漾城两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电费为0.5464元/度,充电服务费为0.50元/度;以上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均有公示。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小区部分业主的充电情况,显示其充电收费情况均按照上述公示价格收取。
目前,岳池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334号)、《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工作要求>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充电电费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5464元/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目前暂未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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