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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值班编辑

2025年麻辣社区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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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2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户18142541587 发表于 2025-8-20 21:52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79792-1-1.html
申请原因:本贴内容涉及个人学校、家庭 ...

你好,已对相关信息进行屏蔽

发表于 2025-8-26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4

楼主

LV1路人

地板

申请人:杨潇4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81249-1-1.html

申请原因:本人为帖文发布当事人,该帖聊天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我已再三思考申请删除。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5-8-26 2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杨潇4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81249-1-1.html
申请原因:本人为帖文发布当事人,该帖聊天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我已再三思考申请删除。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5-8-28 07: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热心市民1548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81084-1-1.html
申请原因:此事已处理

发表于 2025-9-2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修改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774226-1-1.html
修改原因:内容错误,更正内容。
修改地方:将“公示时间:2025.7.29-2025.8.18(20个工作日)”修改为“公示时间:2025.7.29-2025.8.25(20个工作日)”


发表于 2025-9-2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雷蓬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82896-1-1.html
申请原因:已派人处理,满意

发表于 2025-9-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pxcv11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80810-1-1.html
申请原因: 用户名:行者清江水 对于阅兵仪式发表不正当言论,不进行友好评论 恶语相向

发表于 2025-9-6 15: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梦见了你
申 请 处 理 帖 子 连 接 :
https://wz.mala.cn/wz/wzinfo?wid=234900&&p=1021
申请原因:涉及个人隐私,申请删去此贴。



发表于 2025-9-6 15: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梦见了你
申 请 处 理 帖 子 连 接:
https://wz.mala.cn/wz/wzinfo?wid=232135&&p=1021
申请原因:涉及个人隐私,申请删去此帖。

发表于 2025-9-6 1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adminaef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关于调整羊木初级中学分班的诉求
https://bbs.mala.cn/thread-16783986-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申请原因:内容失实

发表于 2025-9-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adminaef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关于调整羊木初级中学分班的诉求
https://bbs.mala.cn/thread-16783986-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申请原因:内容失实

发表于 2025-9-1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版主:在什么地方可以修改、编辑已经发表的帖子?烦请回复,谢谢!

请问版主:在什么地方可以修改、编辑已经发表的帖子?烦请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25-9-10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版主:在什么地方可以修改、编辑已经发表的帖子?烦请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25-9-1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李晓红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84868-1-1.html
申请原因:贴文抹黑政府且造谣,并非法窃取并泄露未成年人房产信息,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本人是帖文中未成年人郑可为的监护人。该贴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该留言已对本人生活产生影响,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希望能够删除,谢谢。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5-9-1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李晓红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784868-1-1.html 申请原因:本人帖文中未成年人郑可为监护人,贴文非法泄露未成年人房产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请求抹除未成年人房产信息。未成年人姓名郑可为。

我本人为 “举报温江天府街道公职人员郑碧智,七个商铺价值超千万登记在子女名下”帖文内容的合法权利人; 网名“举报郑碧志 ”用户发布在麻辣社区社区中的内容侵犯了本人相应的合法权益; 如果本侵权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和赔偿麻辣社区因根据投诉人的通知书对相关账号的处理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麻辣社区因向被投诉方赔偿而产生的损失及麻辣社区名誉、商誉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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