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装电梯咋就这么难?”的有关事项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万盛街道万新三街48号盛鑫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9.2平方米,拟增设电梯和廊道位置的土地超出盛鑫楼用地红线范围,属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4.3.1条“除骑楼、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及连接城市的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外,建筑物及其附属的下列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建造”和《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市建局〔2022〕60号)“不得超越既有建筑用地红线”的规定,群众无法直接使用用地红线外土地。 本着为民服务办实事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73号)在鼓励类目录中“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等同意前提下,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文件精神,我局已向市政府请示研究解决此类问题,待市政府研究决定后按程序推进。 感谢网民朋友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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