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留言“请问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这个仲裁害臊不?打脸不?”的问题已收悉,经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先裁后审”、“一裁两审”制度,当事人如对裁决及初审判决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核实,申请人王女士的仲裁申请已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裁决并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判决。原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蓬劳人仲案〔2024〕30号)裁决书已失去法律效力。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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