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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求助】成都新津花样年好未来小区物业交付承接查验等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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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明:业主为争取合法权益,请广大领导帮忙解决落实存在的问题;业主不能无理取闹,也不想遇到混淆视听,所以列出依据,请求帮忙。
诉求如下:
一、未按法规要求对物业进行交付承接查验,请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完成前,不接受物业费催收。
建设单位及物业单位未按法规要求,邀请业主代表参加物业承接查验。
      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订,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  新建物业实行物业交付承接查验制度。物业承接查验应【邀请买受人代表(住建部门从公开报名的买受人中确定)】以及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服务人不得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不得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
      第九十九条(二)及第一百条(四)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承接查验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10万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整改邀请业主代表参加承接查验,请帮忙督促相关单位按相应物业等级标准,限期设置完善设施设备;对未达到相应物业等级所需的硬件设施未设置的,业主将不参加承接查验。
二、未按要求对物业查验,不形成正式承接则物业违规进驻,则不开始计收物业费;未整改完成前,不接受物业费催收。
      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年4月3日批准公布,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  物业费应自【物业服务人正式承接进驻的当月起计收】。
三、请相关部门、单位,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促进物业承接查验的顺利整改和推进。
       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行委托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要先成立,才能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人应按有关规定承接查验,并公示承接查验结果。未完成查验的,物业服务人不得承接。
四、业主因物业交付承接查验违规,及楼梯栏杆尺寸、保温质量不符合设计等质量问题未整改验收合格,迫于生活需要,接收房屋入住,不免除相关单位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责任;未整改或与业主协商一致认可前,业主不接受物业费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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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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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收到投诉后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花样年好未来小区未按法规要求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的问题。我局物管科已于1月7日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及其开发建设单位就小区业主反复投诉的
问题进行约谈,会后赓即形成《整改通知书》(新物改(2025001)号),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到位并上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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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改价格[2003]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楼主| 发表于 2025-1-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设施设备不达标的情况下,涉嫌违法价格法。
《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六)采取抬高等级等手段提供服务,变相提高价格;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发表于 2025-1-1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普兴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你反映的花样年好未来小区需成立业主委员会,现目前该小区前期已提交成立物管委的申请,现在正处于公示期,待公示期完成后并完成后续相关资料即正式成立物管委。
                                                             普兴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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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津公园局 发表于 2025-1-14 09:1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收到投诉后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 ...

设施设备是开发商建设提供,主要责任是开发商,整改通知书要主送开发商整改。
栏杆等质量问题,请衔接质监配合处理。
质量是先,物业是后。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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