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的领导:
您好!您所回复的需要供电部门出具电力容量报告后,容量未超的前提下,由物业公司是配合安装充电桩,此流程不合规。根据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附件3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图,总共六个步骤:1.准备材料,2.申请用电,3.现场勘察,4.建设施工,5.接电确认,6运营维护。我让枣园物业公司在我的车位及施工许可证明上盖章,属于第一步,材料准备阶段。第二步,才是申请用电,由供电企业确认是否接入。现在物业公司拿电力容量的这个第二步的事情来当挡箭牌,充分说明了物业公司在阻碍业主安装充电桩,退一步讲,即使容量评估后,容量不足,那么也应该是供电企业回复我。而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在我的第一步,材料准备阶段就要为我盖章,容量够不够与此无关。所以无论我最终能否成功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都应该为我的车位及施工许可盖章,他不盖章,就是在阻碍业主安装充电桩。根据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阻碍业主在物业服务区域安装充电设施。
我们小区是安置房小区业主没有固定车位产权,我们只有使用权,但是我们小区前期已经安装了十几个充电桩,物业是给他们盖了章的,为什么要对我进行区别对待。另外广安河西安置房,同样是安置房,他们也在安装。
1月10日,我与枣园物业公司的经理乔莉沟通安装充电桩事宜,得到的答复是让我们小区的业主安装在小区外围的车位上,他们立即给我们划车位,不允许我们安装在地下车库。枣园物业的这个回复让我无法理解,原因如下:1.为什么我们要舍近求远,安装在小区外围,安装成本高,使用不方便;2.充电设施在户外暴晒雨林,更加不安全;3.由于广三中扩建工程,物业公司所说的安装充电桩区域,今天已经开始安装围栏,4.按照枣园物业乔莉的说法,他们没有收取车位管理费,他们在地下车库不划车位给我们安装充电桩,那为什么安装在地面他们就可以划车位给我们安装,他们想让我们安装的地方,就给我们划车位,不想让我们安装的地方就不划车位,这个事情就是双重标准。另外我搜遍全网也没有发现哪个物业公司只让业主把充电桩安装在地上车位,而放着大量的地下车位不用,这种奇葩思路,应该是全国首例,具备极高的新闻价值。放眼广安的其他小区,地下车位都可以安装。5.枣园物业只让地面车位安装充电桩,不让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的依据是什么,是脑门子一热,突发奇想?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为应对能源危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大举措,目前新能源汽车月销售量已经超过燃油车,并持续增长,成为车市主流,我们响应国家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但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又遭到了物业的阻碍,物业是服务业主,解决问题的,不是向业主提出问题,让业主来解决的,枣园物业没有摆正位置,不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希望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的领导,引起重视,调查和处理枣园物业公司,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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