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孩子的教育,不能借助家校共育一词,而将太多的事项转移到家庭。第一、孩子的学习习惯与方法,应主由学校有效引导;第二、孩子的知识传导与相应训练,应切实做到因才施教与学练优配;第三,切实做到心理教育方面的及时支持与引导,明确向受教的孩子家庭反馈心理情况报告的频率周期,并有家校双方及时沟通知晓的记录机制;第四,学校作为承载教育培养的主体平台,而孩子也是大部分时间活动于此平台,孩子的学业规划与成长规划,应由受教平台制定合理的时间周期,向孩子家庭提供适合个体的规划指导建议,并能及时相互沟通反馈。孩子是社会的未来,是祖国的花朵,其健康医疗、学习培养、学业成长就业规划等,是一个全环节的事项,不应该让个体家庭承担这其中各环节的主体责任方,期望教育监管部门(含教育与就业规划)、教育培养平台、受教个体家庭等各方,切实携手共育祖国未来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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