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禁止使用以下词语和表述:
绝对化用语 :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一品牌”、“顶级”、“极品”、“地王”、“楼王”等含有绝对化意思的词语。
“最”字头的绝对化用语,如“最中心”、“最豪华”等,若无充分依据,涉嫌违法广告。
误导性承诺与模糊表述 :
“即买即住”、“拎包入住”等未明确告知购房者交付标准及装修情况的表述。
“赠送阁楼/露台”等未明确赠送面积是否计入产权的表述。
“距离XX商圈仅几分钟”等未标注实际交通方式及路况的表述。
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 :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如“稳健投资超高回报”、“低投入高回报”等。
规划或建设中的设施误导宣传 :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敏感词汇和禁止内容 :
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
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不得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其他禁止用语 :
“绝版”、“最后几席”等难以验证真实性的表述。
“学区房保证”等无法保证的承诺。
“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等诱导性词语。
与教育机构相关的误导性词语,如“升学无忧”、“教育护航”等。
讲究风水学的词语,如“上风上水”、“聚财纳气”等。
带有歧视性词语,如“贵族”、“上流”等。
无法证明地理位置时,滥用商圈或地标的词语,如“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等。
特定极限词,如“空前绝后”、“绝版”等。
建议房地产广告发布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避免使用上述禁止用语,以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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