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摒弃旧习俗,树立新风尚,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划定的禁燃禁放区域是:绥安街道全域、朗池街道全域、城南街道全域、东升镇全域、望龙湖全域、渌井镇全域、经开区全域、回龙镇原丰产乡行政管辖区域、新店镇原法堂乡行政管辖区域),做到不售卖、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号召动员身边人,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带头者。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营山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恭祝全县人民: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营山县公安局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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