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秋林镇红星村二组底下湾村民
关于我们这里高速路下人行通道的问题,现向相关部门提出置疑:
1 人水混合涵设计2.5米高,是否合理合规合法?
2 在修建初期,老百姓对这个涵洞的设计与修建存在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提出置疑为何没有部门引起重视?
3 在末完工时,因排水问题,而导致人行通道被淹,为何不作长远规划处理?
4 在本来就不能满足老百姓生产生活需求时,在涵洞内增填30公分厚的混凝土,让本来己经不足的高度更加困难,为啥还要来一句因工程需要?
难道工程需要就可以剥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要吗?
5 涵洞外侧阶梯式下沉59厘米,直接威胁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一直却得不到解决?
难道这样的事实还不足以让明事情的严重吗?
假如有一天,这个涵洞垮塌,造成高速路出现重大事故,被问责才能处理吗?
现在某些部门这样说:
这个涵洞不能过车,如果不经过同意,私自过车,到时候涵洞塌陷,还要追究责任!
以前没有修高速路时,我们这里过什么车也不受限制.现在修了高速路,却让老百姓连回家也成问题了!
这是什么逻辑?什么社会?
恳请三台县人民政府,三台县交通局,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交通局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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