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给付(索要)高额彩礼(礼金)。婚嫁彩礼最高不超过10万元,舅舅、叔伯、兄弟、媒人、三金、改口费等各类婚嫁民俗礼金(卡巴)合计不得超过1万元。
二、不订立无效婚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无效婚约(俗称“娃娃亲”)、收受彩礼(礼金)。
三、不干涉婚姻自由。不利用彩礼、礼金、宗教、风俗、家族势力干涉婚姻自由,退(毁)婚不索要高额赔偿,不以婚嫁损害他人利益,不利用婚嫁敛财。
四、不违规使用人民币。丧事操办禁止栓钱绳、挂钱树、扎人民币花圈等形式晾赛人民币。
五、不攀比摆阔。红白事宜操办不撒钱撒物、超标准宰杀牛羊(杀牛不能超过5头)、组织豪车车队等形式铺张浪费、攀比摆阔。
六、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婚丧事宜操办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操办婚丧事宜要报备。操办婚丧事宜要按照“红事提前2天报备、白事24小时内报备”要求,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同时在操办地进行报备。
八、红白事宜操办标准不能超。红白事宜宴请对象、范围、随礼标准及接送亲车辆以及、人数和宴席规模、标准要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不巧立名目滥办宴席。除婚丧事宜之外,不举办或参加以乔迁、履新、出国(境)、满月、周岁、庆生、升学(留学)、开业庆典、入伍、就业、成人礼等收受礼金为目的的宴席活动。
十、不利用网络炫耀作秀。不利用微信、微博、快手、抖音等媒体,发布大操大办、攀比炫富、炫耀高价彩礼和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负能量内容。
西昌市移风易俗举报电话:0834—3222026(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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