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
一、2024年3月中旬,华诺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南充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动用维修资金,对华诺国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根据国、省维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作为招标人,可以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选方式选聘施工企业。因此,华诺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中盛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企业。期间业委会与招标 代理公司签订招《标文件》和《南充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委托代理协议》4月1日在南充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4月10日开标,采用的是综合评标法。评标过程无任何异议,只是评标结果出来后业委会成员说三名中标候选单位报价高了,要回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而否决了评标结果,导致整个招标程序没有完成。但是2024年12月24日在小区业委会个别人的安排下,小区消防系统维修工程已近开始施工了,施工单位就是得分排名第三的四川德宝消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此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在小区没有公示,至今没有到南充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二、既然是公开招标,各项程序都是公开的、合法的。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发生,请问:
1、公开招标结果可以不公示吗?
2、公开招标项目业主可以任意选择中标候选单位吗?
3、公开招标项目结果业主可以否定吗?
4、没有中标通知书就签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未取得备案,而擅自维修,维修费用谁出呢?
5、如果业主有自主决策权来选择施工单位,那还用得上招投标吗?
6、为什么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方,确得不到招投标法的保护呢?
|